国家间建立外交关系后相互派遣的外交官员,即由派遣国派出接受国接受的人员,主要在他国行使国家主权:
1.代表;
2.保护(派遣国国民的利益);
3.谈判(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
4.调查和报告(以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情况和发展情况,并向派遣国报告);
5.促进(促进两国之间的各项友好交往)。也就是说在出一些重大事务外,使节代表和行使派遣国家的主权。
国家间建立外交关系后相互派遣的外交官员,即由派遣国派出接受国接受的人员,主要在他国行使国家主权:
1.代表;
2.保护(派遣国国民的利益);
3.谈判(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
4.调查和报告(以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情况和发展情况,并向派遣国报告);
5.促进(促进两国之间的各项友好交往)。也就是说在出一些重大事务外,使节代表和行使派遣国家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