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常来讲是成文法优先,但是在实践中,法官判案是还是考虑当地的风俗习惯的,如果习惯法保护的法益比较大的话,历史上也出现过习惯法优先,但是很少! 因为从法理上来讲,我们都知道:成文法有限与习惯法,特殊法优先于普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