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一节 记分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