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迁户积分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连续居住年限: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按照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南拓区域,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北改区域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成都其他行政区域的朋友,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个人贡献:申请人2010年10月以后,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各级党委、 *** 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申请人在本市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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