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
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2、明确行政执法权责。
依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
1.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
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2、明确行政执法权责。
依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