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方式1
1.林权所有者(或采伐者)到当地林业站索取《林木采伐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
步骤/方式2
2、核实林木权属,由村委会护林员会同林业站派出的调查人员到实地核实林木权属。
步骤/方式3
3、伐区设计。由林业部门派员对申请采伐的林木进行伐区调查设计,填写调查设计表,制作伐区设计图。设计权限;商品林由县(市)林业局派员或委托林业站派员(10立方米以下可以委托林业站派员)设计;生态公益林由省林业厅派员或委托当地林业部门派员设计。
步骤/方式4
4、签订迹地更新造林合同,采伐者(或林权所有者)与当地林业站制定迹地更新造林方案,签订迹地更新造林合同。
步骤/方式5
5、呈批,经伐区设计后,林业站根据采伐指标和当地资源情况及经营情况提出意见,呈报林业局审核批准(生态公益林要逐级呈报地市级林业局或省级林业厅审批)。
步骤/方式6
6、发证,当地林业站按上级林业局批准数量给申请人发放采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