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柳林、孝义695元,离石660元,汾阳、临县650元,其他县6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柳林、孝义6084元,中阳、交城、文水、汾阳、交口、方山、离石、岚县5664元,兴县、石楼、临县5508元。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柳林、孝义11100元,汾阳、临县、离石10600元,其他县1010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柳林、孝义8200元,其他县(市、区)7700元。
城乡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按照不低于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50%测算,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年:全自理2300元,半自理5700元,全护理11400元;分散供养照料护理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