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打破了分封制的宗法血缘政治关系;地方绝对服从中央;郡县长官由皇帝任命,有一定任期。打破官位世袭,确立了官僚制度。
意义: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郡县制的实行, 开创了此后我国历代王朝地方行政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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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的特点:1.打破分封制的宗法血缘政治关系。 2.地方绝对服从中央。 3.郡县长官由皇帝任命,有一定任期,打破官位世袭制,确立官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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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在政治方面,它确立了统治者至高无上的权力,首次提出了皇帝的称号,皇帝掌握着国家所有的权力尤其是军事大权,且“家天下”世袭皇帝制度被此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所沿用,横贯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 首次将法律加入到国家的管理之中,开创了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使官员百姓做事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但是秦律维护的大多是地主阶级的利益,忽视了百姓的利益,这是其一大消极意义。 在经济方面,它实行了土地私有制,在很大的程度上保障了地主阶级的利益,促进了社会生产的组织发展,是国家的财政收入丰盈的保障,但是它也加重了人民的税赋负担。 统一货币和度量衡,方便了民间的商品交换和物资交流,促进了国家经济的流通发展,促进了国家经济的繁荣。 而统一车轨、修筑渠道则方便了人民的出行,也保障了出行安全,对于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 在文化方面,将小篆作为全国通用的文字,有利于融合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文化,促进统一多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其次焚书坑儒于当时的秦帝国而言有利于加强思想的统一,保障国家和谐统一的发展,但它焚毁了诸子百家之言于后世之言是对文化的极度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