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一)一级总监:十三级至八级;
(二)二级总监: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高级主管: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高级主管:十八级至十二级;
(五)三级高级主管:十九级至十三级;
(六)四级高级主管: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管: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管: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九)三级主管: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管: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专业技术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一)督办:十五级至十级;
(二)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
(三)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
(四)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
(五)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
(六)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七)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八)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九)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一)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