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已于2022年1月1日在10个完成批准的成员国包括:澳大利亚、中国、日本、新西兰和泰国、越南、新加坡、老挝、文莱和柬埔寨正式生效实施。
2月1日、3月18日及5月1日,又分别在韩国、马来西亚及缅甸正式生效实施。
2023年1月2日起,成员方新增加印度尼西亚。
RCEP的生效实施是在WTO基础上更广泛深入的市场开放,有助于各成员国及地区经济范围的拓展延伸,并为域内企业带来更大的商业机遇。
recp是从2012年开始实施的
RCEP已于2022年1月1日在10个完成批准的成员国包括:澳大利亚、中国、日本、新西兰和泰国、越南、新加坡、老挝、文莱和柬埔寨正式生效实施。
2月1日、3月18日及5月1日,又分别在韩国、马来西亚及缅甸正式生效实施。
2023年1月2日起,成员方新增加印度尼西亚。
RCEP的生效实施是在WTO基础上更广泛深入的市场开放,有助于各成员国及地区经济范围的拓展延伸,并为域内企业带来更大的商业机遇。
recp是从2012年开始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