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常见的表达方式有:
叙述、议论、说明、描写和抒情。
工作报告、简报、通报、消息等,侧重采用议论的形式;而行政法规、规章、合同、公告和通告等,侧重采用说明的形式;新闻写作和部分评论、杂文、报告类文体,有时也要用到描写和抒情这两种表达方式。
1. 叙述
叙述,指的是把人物的活动、经历和事件发展变化过程交代出来一种表达方式。在应用文写作中是最基本、最常用的表达方式。
2. 说明
说明,就是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对事物、事理及人物进行解说的表达方式。目的是使读者对事物的形态、构造、成因、性质、种类、功能,对事理的概念、特点、来源、演变、关系等有一个鲜明的了解和认识。
说明在应用文中使用广泛,如解说词、广告词、说明书、简介等文体,主要是用说明的方法来写的。其他文体如经济文书、科技文书、诉讼文书、行政公文等,也常常借助说明的方法解释事理,剖析事理。
3. 议论
议论,即议事论理,是运用事实材料和理论材料进行逻辑推理阐明观点的一种表达方式。它主要特点是证明性,即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或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或驳斥对方观点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