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号是行文中常用标点符号之一,通常表示提示语后的停顿或表示提示下文或总括上文。
冒号用法:
1、用于书信、讲话稿的称呼语之后,表示提起下文;
2、在采访、辩论、座谈、法庭审讯等言谈的记录中用于说话人名之后,以引出说话内容;
3、用于提示性话语之后,表示提起下文。“问/答、说、想、是、即、写道、认为、证明、表示、指出、例如”之类动词都可加冒号,使其具有提示性,以引出宾语;
4、用于总说性话语之后,引出分说;
5、用于总括性话语之前,总结上文;
6、用于需要解说的话语之后,表示下文是解说;
7、分隔作者和作品名称;
8、分隔标题中的主题词和说明补充部分。
冒号有五种用法:
1、用于应用文(书信、建议书等)称呼的后面,提示下文。
2、用于提示语或总结语之后,提示下文。
3、总结上文。
4、词语与解释语之间用冒号。
5、纯对话式的文章、剧本等,人物说后与这个人物的语言之间用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