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取决于您离职前在本市的缴费时间和缴费基数。
具体来说,如果您在本市的缴费时间不足1年,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2个月;如果您在本市的缴费时间在1年以上4年以下,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3个月;如果您在本市的缴费时间在4年以上7年以下,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6个月;如果您在本市的缴费时间在7年以上10年以下,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9个月;如果您在本市的缴费时间在10年以上15年以下,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12个月;如果您在本市的缴费时间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15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和缴费基数有关,因此您需要提供您的缴费基数和缴费记录才能确定您可以领取多少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同时,您还需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例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