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单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如果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不足两年的,可以申请继续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做出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