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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摇号规则(安置房摇号选房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安置房摇号规则(安置房摇号选房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05-01 12:19:16

安置房摇号规则

一、安置房摇号规则

1、通报

      由执行单位向新闻媒体通报选房相关事宜,包括选房采取集中地点、集中时间的方式,具体选房地点,并且通报公证和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2、看房期

      为了让购房者限度地了解房屋结构、朝向等具体情况,这里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在房源现场张贴小区总平面图(标明配售房源楼号)、分层平面图、楼盘表(标明单元、房号、单套面积、朝向),指定专人负责接受购房人的咨询。

有关提示:

      房管局有关人员提示市民,在看房时,切莫只盯着一套房子,要尽也许的多看多选,以便自个选中房子与其他选房人发生冲突后,能及时做出调整。

3、选房程序

      叫号3次未参与选房次序顺延

      每个选房入围家庭只限1人参与现场选房,原则上为请求人。请求人当日参与选房的,需带着自个身份证及《经济适用住宅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原件。假如请求人因故不能参与,可由其配偶或亲属代为选房,选房时带着自个及请求人身份证原件(不能供给身份证原件的,可供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请求人出具的委托书、《准购证》原件。

      选房人在叫号3次未参与的,选房次序顺延;在当天选房结束前仍未参与的,视为抛弃当次选房资历。选房人在选房现场经工作人员3次提示未能断定房源的,选房次序顺延,由后一位选房人顺次递补选房。

二、安置房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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