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穿山甲于1975年列入CITES附录II,1995年起,产于我国及其它国家的7种穿山甲全部列入CITES附录II,对其国际贸易予以严格控制,次年IUCN将穿山甲所有种全部写进 《濒危动物红色名录》。1987年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在我国颁布,将中国穿山甲列为受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1989年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同时中国穿山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997年我国建立森林及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677个。
中国穿山甲于1975年列入CITES附录II,1995年起,产于我国及其它国家的7种穿山甲全部列入CITES附录II,对其国际贸易予以严格控制,次年IUCN将穿山甲所有种全部写进 《濒危动物红色名录》。1987年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在我国颁布,将中国穿山甲列为受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1989年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同时中国穿山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997年我国建立森林及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67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