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该住房位于经开区范围内)。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该住房位于经开区范围内)。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