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这。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指明白了这本末始终的道理,就接近事物发展的规律了。
这句话出自于《大学》第一章。
原文
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译文
镇静不躁才能够心安理得;心安理得才能够思虑周祥;思虑周祥才能够有所收获。每样东西都有根本有枝末,每件事情都有开始有终结。明白了这本末始终的道理,就接近事物发展的规律了。
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所,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
译文:明白了这本末始终的道理,就接近事物发展的规律了。
出自两汉礼记的《大学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