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标准汉语。其“普通”二字是指“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最初的普通话形成于明朝。
明朝永乐年,朱棣夺位,从南京迁都北京,大批官员跟随朱棣北上。
当时的北京人讲的是元朝北京口音,与南京过来的官员们的口音融合,形成了新的北京话。
通常认为,这是第一代普通话。
第二代普通话形成于清朝。
满人入侵中原,占据了北京,他们也开始学习汉文化,其中就包括语言。
满人的发音特点与汉人不同,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新的普通话,即加入了满族发音要素的新普通话。
至此,三种口音融合完毕,普通话正式出现了。
正式版本普通话在1953年的滦平县采集。
建国后,由于战乱,北京话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
1953年,北京专家来到河北滦平县,向当地村民进行录音采集,整理出最正宗的普通话。
河北滦平县村民的方言,为何有资格成为十几亿中国人的标准语言?
清朝康熙年间,逐渐承德避暑山庄,滦平县是必经之地,这里被封闭起来,建成了皇家庄园。
既然是皇家庄园,普通人不得入内,这里的北京话就被完好保存下来。
随后几十年,战乱中,北京的人口迁徙严重,语言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相反,滦平县地处闭塞,当地农民一辈子不会走出山区,他们说的都是纯正的清朝时的官话,也就是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