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成语出自《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六: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冤业随身,终须还账。
这篇小说说有个张生,夜来遇见夜叉吃啖追逐,吓得躲入一个古墓中,作者说这是冤魂不散,鬼神幻出此一段怪异,逼那张生伏在冢中,恰好看到众强盗在分赃,方得默记劫盗姓名。同时张生又被冤屈为盗贼送衙门。又正好遇见县令牛公,问明情况终使真正的强盗逃不得。作者评论,此天意假手张生以擒盗。
于是又引出后面的故事:而今更有个眼花错认了,弄出好些冤业因果来,理不清身子的,更为可骇可笑。正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冤业随身,终须还帐。
文中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来形容魔障的干扰破坏。后来就成为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