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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学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请简述它们的含义 并举例说说 矛盾 与 相反 的区别(形式逻辑的四个基本原理)

形式逻辑学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请简述它们的含义 并举例说说 矛盾 与 相反 的区别(形式逻辑的四个基本原理)

更新时间:2024-05-11 06:52:09

形式逻辑学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请简述它们的含义 并举例说说 矛盾 与 相反 的区别

现代形式逻辑有四个基本规律:

1.同一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同一个概念或同一个思维对象必须保持其同一性。

也就是说,同一个概念不能忽而指这样,忽而指那样。

2.矛盾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真的,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

3.排中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假的,其中必有一真,且没有第三种可能。

4.充足理由律——在推理、论证过程中,对任何一个真实的判断,都必须用充足的理由来证明。矛盾与相反的区别: 两个外延不相交(具有全异关系)的种概念A和B,包含在属概念C中,若A的外延+B的外延=C的外延,那么概念A和B具有矛盾关系,若A的外延+B的外延<C的外延,那么A和B就是反对关系,也就是你说的“相反”。举例:在颜色这个属概念下,白与非白就是矛盾关系。白和红就是反对(相反)关系,因为除了红和白还有其他很多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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