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维吾尔语即“黑油”之音,因市区东北部有天然沥青山丘——“黑油山”而得名。
克市的前身为县级建制的“独山子镇”,1958年5月29日正式设立“克拉玛依”县级市,1982年2月16日自治区升格为地级市,1984年8月17日改为自治区直辖的县级市,1990年1月8日恢复为地级市建制至今。
“克拉玛依”,维吾尔语即“黑油”之音,因市区东北部有天然沥青山丘——“黑油山”而得名。
克市的前身为县级建制的“独山子镇”,1958年5月29日正式设立“克拉玛依”县级市,1982年2月16日自治区升格为地级市,1984年8月17日改为自治区直辖的县级市,1990年1月8日恢复为地级市建制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