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新界租约),强行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区(新界),共计200多个大小岛屿,租期99年(1997年6月30日结束)。按照国际惯例,实质占据(租借、侵略、割让、购买、分裂等形式)100年即为该国领土,李鸿章为了避免英国分裂香港,强硬坚持只租借99年。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新界租约),强行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区(新界),共计200多个大小岛屿,租期99年(1997年6月30日结束)。按照国际惯例,实质占据(租借、侵略、割让、购买、分裂等形式)100年即为该国领土,李鸿章为了避免英国分裂香港,强硬坚持只租借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