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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前违建怎么处理(08年以前的违建现在有什么政策)

2008年前违建怎么处理(08年以前的违建现在有什么政策)

更新时间:2024-04-19 12:44:07

2008年前违建怎么处理

只要是违章建筑一定要拆除,因为从本质上讲违章建筑是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私自建的,因为违法,所以一定要拆除,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08年之前的房屋不算违建,08年前改造、新建的房屋拥有土地使用权。而《城乡规划法》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行的,规定建造、改造、扩建房屋等行为都一定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宅基地未得到申请和批准

若建造宅基地之前,没有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建房许可证,就私自开始建房,属于违建行为,相关部门有权拆除违建房屋。

2、违反许可证相关标准

即使之前有申请建房许可证,但实际在建房的过程中并遵守相关标准,比如说建房的样式和结构,人口申请相关的面积等等有所变化,尤其是私自增加宅基地的面积等行为,同样属于违建房屋。3、私自在耕地建房

很多人在未取得申请或批准等环节,私自在自家农用地上建房,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有申请通过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才可以将农用地更改为建设用地。而且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才行。

4、私自更改自建房

若私自将养殖地或者仓库等临时建筑改成自建房,相关部门叫停后还仍然不肯拆除,甚至加盖情况的,属于违建行为,还将受到一定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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