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的职称是这样的:初级职称,助教;中级职称,讲师;副高级职称,副教授;正高级职称,教授。
在高校的教学一线,讲师是绝对主力。在课堂上给本科生上课的,基本上都是讲师,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非常少。而教授基本上是不上课的。硕士研究生的导师一般是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大多数是教授。
大学里教师的职称一般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个级别。
1、助教
助教,是大学教师职称的最低等级,是高等学校教员老师中职称低于讲师的一种初级职称,助教原则上不能单独授课,或不能教授全部一门学科的课程,应跟随讲师或教授批改作业,辅助其教学。
2、讲师
讲师,是高等学校中职别次于副教授的教师。讲师能够独立开设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
讲师任职一般基本条件:
①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能担任培训教员工作;
②能胜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教学效果好;
③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
3、副教授
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之一,高等学校教师的学衔或职务名称之一。一般来说,可以衡量教师专业水平的高低,多为大学教师,仅次于教授。
1960年3月5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规定讲师提升为副教授的业务条件是:
①能胜任本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成绩优良;
②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能够密切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就,提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者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的贡献,或者在业务技能上有较高的造诣;
③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副教授的主要职责是担任某些学科的讲授,和教授共同指导或单独指导学位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欧美一些国家的大学规定副教授必须在一定年限内作出教学和科学研究上的成就,方可升任教授,否则离任改就其他工作。
4、教授
教授,多指在大学或社区学院中执教的资深教师与研究员,但教授与研究员是有区别的。教授有教课的任务,而研究员则没有。教授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中文的教授两字则源于‘传教授业’的字义,是中国古代就已使用的学官名称,在中国汉代、唐代的大学中都设此职位。与英文没有关联。日语中则与中文同用“教授”来称呼大学中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