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以为,公文的格式和种类是由行文关系和性质决定的。从行文关系看,公文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每一种格式都有所不同,譬如上行文的版头部分要求标注签发人,而平行文和下行文则不需要;平行文往往用便笺,其版头中的发文机关标志不带文件两字。另外,上述每一种文种的结尾用语也是不一样的,譬如上行文因涉及的事项需要上级机关给予批复或批示,故结尾常用“妥否,请批复(批示)”字样。又如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则需要用报告。
从公文性质看,密件格式显然比普通公文复杂,譬如密件的版头要素包括份号、密级、保密期限以及紧急程度等;另外,密件的附注说明内容一般都是说明公文发送范围之类的意思,而请示、报告和函这些普通公文的附注一般标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综上,在公文行文时,主送对象是谁就要采用什么样的文种和格式,譬如主送机关是上级机关就要用请示或报告,平级机关用函,下级用通知、决定等;带密公文版头的组成要素比较齐全,而普通公文版头则相对简单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