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为知县。除此之外,下面还设有县丞、主簿等事职及典史等事务性官员。
1、县丞:县丞设有自己的衙署办公,与主簿一起佐理知县,分掌一县之粮马、税收、户籍、巡捕等事务。
2、主簿:与县丞一样,为知县的副手,但品级比县丞低,只有正九品。主簿的设置与县丞类似,有自己的专署办公,与县丞分管粮马、税收、户籍、巡捕等事。事繁之事设一人,事简之县可不设。
3、典史:典史的品级为未入流,掌管一县监察狱囚之事。若事简之县不设县丞和主簿,则县丞和主簿的职能也由典史一人兼领。
4、巡检:请代在各州、县的关隘、渡口等要冲之地设巡检司,掌缉捕盗贼、盘诘奸伪之事,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巡检司的巡检为从九品官。
5、驿丞:驿丞管理各驿站,掌邮传及迎送过往官员之事,相当于现在的邮政局兼招待所的职能。驿丞的品级为未入流。
6、闸官:亦为未入流官,掌各闸储泄、启闭之事。相当于现在的水库管理人员。
7、税课司大使:亦为未入流官,掌税收的征收。
8、仓大使:未入流,掌仓库的保管与守卫。
9、河泊所大使:未入流,掌征收渔业税。
10、医学训科:未入流,为一县之医官,相当于现在的县立医院院长。
11、阴阳学训术:未入流,掌管星相(天文)。
12、僧会司僧会:未入流,掌管一县僧人。
13、道会司道会:未入流,掌管一县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