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并承担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重大和跨区域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有关市场安全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1.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并承担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2.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秩序,负责暂扣和罚没物资的统一保管和处理工作,参与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3.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受理对产(商)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投诉。
4.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市场中的垄断、企业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
5.组织开展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训练,提高执法队伍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6.指导各派出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监督执法工作,协助参与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