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进行新建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1、用人单位进行新建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