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发球时从第一次向前挥拍或抛球开始,至击球瞬间为止的这一段时间间隔。出现下列现象为违例:
1.过腰。球的任何部分在击球瞬间高于发球运动员的腰部。
2.过手。击球瞬间,球拍顶端未朝下,整个拍框没有明显低于握拍手的整个手部。
3.未先击球托。在击球瞬间不是首先击中羽毛的球托部分。
4.不正当行为。一旦开始发球,双方站好位置,这时任何运动员不得做假动作,或有意妨碍对方或故意拖延发球或接发球的准备时间,有企图占便宜等不正当行为(发球队员的向前挥拍动作不得中断)。
5.发球方位错误。发球时,发球队员(双打时包括接发球队员)未站在应该站的发球区内发球或接发球。
6.顺序错误。双打中发球或接发球队员,没有按照正确顺序进行发球或接发球。
7.脚违例。发球时,发球或接发球队员,不得有踩线、任何一脚离开地面、移动等动作。 发球队员违例,失去发球权。接发球队员违例,则判发球方得分。另外,羽毛球运动的发球时,球擦球网而过落入发球区,仍为有效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