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0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确立了“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翻开了淮河治理历史性的崭新一页。
关于治理淮河的方针,应蓄泄兼筹,以达根治之目的。
上游应筹建水库,普遍推行水土保持,以拦蓄洪水发展水利为长远目标,目前则应一方面尽量利用山谷及洼地拦蓄洪水,一方面在照顾中下游的原则下,进行适当的防洪与疏浚。
中游蓄泄并重,按照最大洪水来量,一方面利用湖泊洼地,拦蓄干支洪水,一方面整理河槽,承泄拦蓄以外的全部洪水。
下游开辟入海水道,以利宣泄,同时巩固运河堤防,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