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鲤鱼为主体混养其他鱼的比例为6:4或7:3,鲤鱼的允养量为每100平方米水体90~180尾。由于鲤鱼争食性很强,在以主养老口草鱼的池塘,鲤鱼的搭配规格应控制在25克/尾,每100平方米水面数量不超过15尾。
以青鱼为主体鱼的池塘,鳊鱼的搭配数量一般为每100平方米水面30尾。
以鲫鱼为主体鱼,允养量为150~220尾;不论以那种鱼类为主体鱼,若银鲫和白鲫混合搭配混养,每100平方米水面,规格为40~50克/尾的白鲫混养数为30~45尾,规格为15~20克/尾的银鲫混养数为60~90尾。
此外,罗非鱼是很好的搭配鱼种,规格为5~10克的越冬鱼种,搭配数量一般为每100平方米水面45~75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