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附近周围的一些小岛,分别由各自的国家管辖,例如加拿大的伊丽莎白女王群岛,俄罗斯北部的一些小岛,丹麦的格陵兰岛等。南极不属于任何国家。1959年,联合国签署《南极条约》。条约中规定南极不属于任何国家,任何国家,机构或个人不能在南极进行军事活动或主权归属。(科学考察除外)
北极附近周围的一些小岛,分别由各自的国家管辖,例如加拿大的伊丽莎白女王群岛,俄罗斯北部的一些小岛,丹麦的格陵兰岛等。南极不属于任何国家。1959年,联合国签署《南极条约》。条约中规定南极不属于任何国家,任何国家,机构或个人不能在南极进行军事活动或主权归属。(科学考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