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磋商的形式和内容
交易磋商在形式上可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
交易磋商的内容,涉及拟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各项要款,
二、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交易磋商的程序一般包括四个环节,即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一笔交易所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
(一)询盘
1.询盘的含义及性质
询盘(hqui叮)又叫询价,是指交易的一方为了购买或销售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
询盘属于一般性的业务联系,只起邀请对方发盘的作用,对交易双方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询盘的形式
交易双方向对方发出询盘时,可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二)发盘
1.发盘的含义和性质
发盘(Offer,Quotation,报盘、发价、报价)是指买卖双方的一方 (发盘人一Offeror)向对方(受盘人一Offeree)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
发盘既是商业行为,又是法律行为,一项发盘发出后,对发盘人便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果对方完全同意发盘内容,并按时答复,则双方合同关系成立,交易亦达成。
2.发盘的形式
在实际业务中,发盘大多是由卖方提出,但在少数情况下,也可能是由买方提出,这种由买方提出的发盘称为递盘(Bid,出价)。
(三)还盘
1.还盘的含义及性质
还盘(Counter offer)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人在发盘中提出的条件,为了进一步协商,对发盘人提出修改意见。还盘的行为在买卖双方之间可以反复进行。
还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首先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其次还盘等于是受盘人向原发盘人作出的一项新的发盘。
2.还盘的形式
还盘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表达出来,一般与发盘采用的方式相符。
(四)接受
1.接受的含义及性质
所谓接受(Acceptance),是指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愿意与对方达成交易,并及时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出来。
接受同发盘一样,既属于商业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接受产生的重要法律后果是达成交易,成立合同。
2.接受的形式
在实际业务中,接受一般都是用函电、口头等形式表示,但在某些情况下,接受也可以用行为表示出来。可见,接受可以用行为表示,但必须注意其前提条件,即发盘中规定允许如此,或双方当事人之间业已形成这样做的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