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不一样杀头的地点也不同,明代叫西市,清朝将杀人的刑场从明朝时的西四牌楼移至宣武门外的菜市口。 每到冬至前夕对判为“秋后问斩”的囚犯执行死刑。
死囚在天亮前被推入囚车,经宣武门,走宣外大街到菜市口,囚犯由东往西排好,刽子手手执鬼头刀也依次排列,头被砍下来后,挂在或插在街中木桩子上示众。1911年随着清王朝的灭亡,刑场被转移,逐渐成为宣外大街最繁华的商业街和交通枢纽。
清代杀人的法场,设于今宣武区菜市口百货商场附近.旧时,犯人被押出宣武门(顺承门),过断头(魂)桥,经迷市,送往菜市口法场,就不可能有生还的希望了。犯人被杀后,尸体被人运走,血迹即被黄土垫盖上,尔后便有人在此卖菜,菜市生意兴隆,故菜市口由此而得名。
1.我国古代刑场多设于人多繁华的地带,所谓“杀鸡给猴看”,可以对围观的老百姓起到警示、震慑的作用。而菜市口就在宣武门外,来往的老百姓众多(此地原先是菜市,京城的百姓大多来此买菜卖菜,故名“菜市口”)。
2.按阴阳八卦的理论,位于京城西南的宣武门是“死门”。死囚犯上黄泉路当然要通过“死门”了,所以宣武门外的菜市口自然是刑场的首选了。
3.过去北京的陶然亭地区原是“坟地聚集区”--!,穷苦百姓死后常埋在陶然亭。菜市口离陶然亭很近,行刑后埋着方便。
4.京城内城(九门之内)大都是王公贵族的府第,在内城杀头这么不吉利的事显然不会得到同意。只好在外城,但又不能离内城太远(离城太远看热闹的人就少了)。所以就只好选在离内城很近的菜市口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