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一、热爱学生,循循善诱
1、对幼儿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全身心地关爱每一个幼儿,熟悉每位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孩子的发展状况,了解、关心每位孩子的成长。
3、面对有害于学习、健康、安全的各种情况,应为保护孩子而作出相应的努力。
4、不论种族、民族、性别、家庭出身,要对班内孩子一视同仁,不偏爱,不歧视。
5、要善于激发孩子参与各种活动的积极性。
6、要对困难儿、问题儿、特殊儿采取针对性教育,求得每位孩子的发展。
二、尊重家长,互相配合
1、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调动家长在培养孩子全面发展上的积极性。
2、对家长要以诚相待,以礼相见,互敬互重。
3、尊重家长,虚心倾听家长意见,不挫伤家长的感情,不训斥家长。
4、帮助家长确立正确的教育观,正确教育孩子。
5、不以任何理由向家长索要财物,以教谋私。
三、严谨治学,勇于探索
1、刻苦钻研业务,努力精通专业。
2、认真施教,掌握教育规律。
3、严谨求实,以知求善,掌握精深广博知识。
4、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努力探索科学真理。
5、不断研究教学艺术,反思教育实践。
6、自觉投身学校教育改革,开展创造性的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