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20分,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10分、采用全装修,装配率不低于50%。
主体结构分值是根据建筑主体结构(如柱、承重墙、楼板等)预制构件应用比例评判,围护墙和内隔墙分值则是根据该部分预制构件应用比例评判,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20分,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10分、采用全装修,装配率不低于50%。
主体结构分值是根据建筑主体结构(如柱、承重墙、楼板等)预制构件应用比例评判,围护墙和内隔墙分值则是根据该部分预制构件应用比例评判,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