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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个人奥奥运规则(乒乓球奥运会积分规则)

乒乓球个人奥奥运规则(乒乓球奥运会积分规则)

更新时间:2024-04-03 13:37:45

乒乓球个人奥奥运规则

单打乒乓球赛规则

1、本次比赛实行淘汰赛、11分制,初赛、半决赛与决赛采用3局2胜制;

2、比赛中首轮都采取抽签分组的方式,若有一人轮空,直接进入下一轮比赛;

3、第一轮比赛的胜者,重新进行抽签分组,从字母号码中抽取。胜者晋级下一轮比赛,轮空组别直接晋级;

4、比赛开始前双方抽签决定发球权,获胜者选择发球或接发球,接发球者获得选择场地权,比赛结束前发球场地固定不变;

5、在一局比赛中,每人只发2分(个)球就应立即交换发球权,以此类推直到一局比赛的结束。每局比赛先得11分的运动员为胜方;但双方比分达10平后,先多得2分者为胜者。

在10平后实行轮换发球法后,每人不再发2个球后交换发球权,而是每人只发1个球,即行交换发球权,先多得2分者为胜方。决胜局中任何一方先得5分时,即应与对方交换场地;

6、发球时,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7、发球时不得遮挡,并将球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抛起;

8、发球时,乒乓球应先接触发球方桌面,后接触接发球桌面,未接触桌面者为死球,接发球方得一分;

9、发球时,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

10、发球时,乒乓球触网并落在接发球方桌面,发球无效,双放不得分,重新发球;

11、发球时,乒乓球先接触发球方桌面,没有接触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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