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果不落实到实践中,就是一纸空文,因此,必须有负责执行法律的机构和人员,通过执法、司法,通过一件件案件、案例,将法律的精神和权威传递给公众,达到惩治与预防并重的效果
《孟子·离娄上》: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其实这一段主要讲的是“徒善不足以为政”。孟子的核心便是性善,法是辅助善的。“徒法”的典型代表便是秦,秦二世而亡。而这里的法和现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个概念,“刑不上士大夫”。
法的目的是约束人的欲望,善是满足人的欲望。一昧的约束以至于压迫剥削最后的结果便是国家的分崩离析,历朝历代的灭亡莫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