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方法,现整理如下: 按长按“清除”键,直到出现CENTR,按“8”,即可,标定好以后,自动重新初始化。
把仪表后面的针头3和6短路就可以了。 把电池组取掉后装上,再按重启键。
如果还有说明书就按照说明书恢复出厂设置,如果没有,看一下你的型号,去网上找一下,根据说明书设置恢复出厂设置,仔细找找电子秤上有没有复位按钮或者开关,有的话,复位一下。
进入参数设置方法:按“*”+“归零”开机,然后按“*”,出现cal sp详情请参考说明书。
重置电子秤有两种方法:
首先卸下电池,静置半小时后再重新装上电池。
若秤后有重置按钮,用手指或笔尖等物品按触即可。
电子秤属于衡器的一种,利用胡克定律或力的杠杆平衡原理测定物体质量的工具。电子秤主要由承重系统(如秤盘、秤体)、传力转换系统(如杠杆传力系统、传感器)和示值系统(如刻度盘、电子显示仪表)3部分组成。按结构原理可分为机械秤、电子秤、机电结合秤三大类。
电子秤采用现代传感器技术、电子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一体化的电子称量装置,才能满足并解决现实生活中提出的"快速、准确、连续、自动"称量要求,同时有效地消除人为误差,使之更符合法制计量管理和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的应用要求。
电子秤是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合格产品是有检定分度值e和细分值D的标准,是受国家计量法保护的产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要求,凡是作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电子秤,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作最高计量标准的电子秤,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电子秤,在使用之前均需经过计量检定合格才可以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计量检定,或者经检定后不合格的,不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