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对刑法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重大创新。它主要组织专门力量,在特定时间内对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进行检察的工作模式。
与派驻检察的常驻方式不同,巡回检察更倾向于来回走动检察,检察手段更加灵活。其主要目的是发现监管执法活动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督促整改,促进监狱、看守所等提升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水平。
同时,它也注重检验和审视派驻检察履职是否到位,推动派驻检察作用有效发挥。巡回检察的方式有多种,包括常规巡回检察、专门巡回检察、机动巡回检察和交叉巡回检察等。
巡回检察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保留少量的检察官派驻监狱,更多检察官参与到巡回检察中,以“派驻+巡回”检察的形式监督刑罚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