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