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关于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的反馈渠道和处理机制,促进市场准入公平。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二是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对新制定涉企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结合浙江近年来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具有我省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能力。
三是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水平。加强对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发达国家经贸合作区经贸规则等相关国际通行规则研究,进一步提升国际市场竞争水平。
四是深化营商环境数字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集成应用,推动“营商导航”“降本减负”等多跨场景建设,迭代“浙里办”营商专区,全力打造宜商宜业的数字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