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需要进行满分学习,学习通过前驾照暂扣,通过后恢复正常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需要进行满分学习,学习通过前驾照暂扣,通过后恢复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