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设立养犬管理区。养犬管理区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养犬管理区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
北京市养犬讲究文明,不得养大型犬、烈性犬及可能伤害他人的犬。养犬每年要注册登记、打狂犬疫苗,溜犬要拴绳及时清理粪便,一户只能养一条犬。
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设立养犬管理区。养犬管理区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养犬管理区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
北京市养犬讲究文明,不得养大型犬、烈性犬及可能伤害他人的犬。养犬每年要注册登记、打狂犬疫苗,溜犬要拴绳及时清理粪便,一户只能养一条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