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本义是对祖先的尊称,在西周金文中主要是王朝大臣之称,春秋时代“公”是诸侯的通称。
“公”即是周代封爵之首:“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礼记·王制》)同时也是古代朝中最高官位的通称,“三公”即是最尊贵的三个官职的合称。
《礼记·王制第五》具体定制了五等禄爵的诸侯、天子之公卿授田的方法,即:“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注:视,视同、比照)不过,至于周之“三公”到底指哪些官位,今已不可确考,有说指太师、太傅、太保,也有说为司马、司空、司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