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车厢内乱涂乱画、吸烟、吐槟榔等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禁止在轨道交通地面、高架线路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禁止在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
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中 明确了严禁携带上车的物品及在地铁车站及列车内明确禁止的行为,其中就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等各类电动车禁止携带进站,禁止在车站或列车内大声喧哗或以弹奏乐器、播放音乐等形式干扰他人。
《条例》中指出,除危险物品和国家规定的管制刀具外,犬只、家禽等动物(盲人携带的导盲犬、执行公务的军警犬等国家规定的具有特殊功用的动物除外);非折叠自行车以及电动滑板车、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折叠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各类电动车(电动轮椅除外);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禁止携带进站、乘车。
《条例》还提到,乘客在车站或列车内,禁止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槟榔渣,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乞讨、踩踏座椅、卖艺、派发传单(广告)、擅自从事销售活动或者招揽搬运物品;禁止在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禁止大声喧哗或者以弹奏乐器、播放音乐等方式干扰他人;禁止使用滑板、滑轮、折叠自行车;禁止其他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