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裕禄以身作则,坚持原则。
在兰考县委书记任上,焦裕禄曾起草过一个《干部十不准》,规定任何干部不准搞特殊化。比如,“不准用国家的或集体的粮款或其他物资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不准利用职权到生产队或其他部门索取物资”,“不准借春节之机,大办喜事,祝寿吃宴,大放鞭炮,挥霍浪费”。十个“不准”,每一条都是对特权思想的有力批判。这既是焦裕禄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的生动写照,也是他为干部规定的行为“底线”。
焦裕禄以身作则,坚持原则。
在兰考县委书记任上,焦裕禄曾起草过一个《干部十不准》,规定任何干部不准搞特殊化。比如,“不准用国家的或集体的粮款或其他物资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不准利用职权到生产队或其他部门索取物资”,“不准借春节之机,大办喜事,祝寿吃宴,大放鞭炮,挥霍浪费”。十个“不准”,每一条都是对特权思想的有力批判。这既是焦裕禄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的生动写照,也是他为干部规定的行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