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驾校条件应具备
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3、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等
申请时带上这些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到县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许可决定,然后持许可证明向工商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等有关法规,申办驾校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一般程序
1、受理申报;
2、现场核验
3、内部初审;
4、业务专家小组审核;
5、复审、签发文件。
(二)告知承诺的特别程序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应提交附表2承诺书。申请人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限期内全面履行承诺,并向市交通局补报有关申请材料,经市交通局核实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市交通局核发《履行承诺核准书》,申请人方可依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