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一词本为法律术语。宋时政府颁用的折中法,是给予商人输送粮草至边塞或京都换茶盐运销权利的制度。康熙以后,政府因用兵缺乏粮草,令商人运粮草至边塞,以路途远近定价,并给予“交引”的证劵,商人持卷至京取现款,或由政府行文到江、淮、荆、湖等地,准领茶盐运销。端拱二年(989年),改造京城设置折中仓,商人运粮到仓,优给代价,兑换江淮等地所产茶盐。
庆历八年(1048年)改行钞法,但折中一词却得以流传至今,用来指对几种不同的意见进行调和。
文字来源于《细说中国法律典故》
“折中”一词本为法律术语。宋时政府颁用的折中法,是给予商人输送粮草至边塞或京都换茶盐运销权利的制度。康熙以后,政府因用兵缺乏粮草,令商人运粮草至边塞,以路途远近定价,并给予“交引”的证劵,商人持卷至京取现款,或由政府行文到江、淮、荆、湖等地,准领茶盐运销。端拱二年(989年),改造京城设置折中仓,商人运粮到仓,优给代价,兑换江淮等地所产茶盐。
庆历八年(1048年)改行钞法,但折中一词却得以流传至今,用来指对几种不同的意见进行调和。
文字来源于《细说中国法律典故》